吕某涉嫌贩卖毒品案成功取保
发布时间:2020/08/31阅读:945
【基本案情】
2016年8月14日吕某与其女朋友相约玩耍,遂搭乘其 “阿峰”的电瓶车前往,刚出门至路边被警察抓获。随后,侦查人员在 “阿峰”身上搜出毒品,吕某、“阿峰”一起当场抓获。
【案情分析】
对毒品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
1、犯罪嫌疑人吕某没有参与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,对涉案的毒品是不知情的;
2、侦查人员将吕某带到孙某女朋友所租住的房屋指认现场,其所查获的毒品更与吕敏无关,对毒品的来源、权属一无所知; 以上两点可以证实无论是在“阿峰”身上查获的毒品还是在房屋查获的毒品均是不知情的,且与被告人吕某无关,被告人吕某可以说是无端被卷入该案的。